福建差旅费报销标准,福建公务员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2)

事业单位2018-06-21王华老师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2)。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以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 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厅(局)级人员省外出差住单间或标准间,省内出差住单间或在住宿费标准限额内安排住宿;处级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他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该档出差人员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允许单人住一个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件

2)。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当向接待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福建省差旅费报销制度(二):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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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控制费用,提高效率,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报销制度细则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认真填写《出差申请单》(详见附表),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据,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裁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期间每天要向主管领导汇报居住地及简单工作情况。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主动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由总裁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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