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及退休养老金计算办法说明

事业单位2018-06-01王新老师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

答:养老保险基金由各级政府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适当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

2、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与对象有哪些?

答: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与对象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中经编制部门认定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全部在编工作人员。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缴费年度与缴纳标准是什么?

答: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缴费年度为当年4月至次年3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标准为: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在职工作人员上年度末月工资额28%缴纳(其中单位缴纳25%,个人缴纳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个人缴费部分为本人上年度末月工资额的3%缴纳;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市财政局按不低于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额进行预算安排。公务员管理单位(含参照管理单位)暂停个人缴费。

4、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包括:职务(岗位)工资、级别(薪级、技术等级)工资、试用期工资、警衔工资、教护提高10%、教护龄津贴、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社会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入个人缴费基数。

5、社会保险费能减免吗?

答: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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