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在非面向退役士兵的专门招考中,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若退役士兵报考仅面向退役士兵的岗位,则不享受加分。
④加分项目限报自治州及以下职位条件中享受。
⑤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⑥具体政策偶尔有小范围调整,以每次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其它加分条件
1.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3分。
2.懂藏汉双语文字且法律专业毕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3分。
3.符合以上优惠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以此为例分析其它加分政策的主要内容为:
①具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等专业门槛较高的资格的考生,在参加对口的专业招考时候享受政策加分。
②在有些考试中对懂藏汉双语文字且法律专业毕业的考生会有加分(如2015年10月的法检系统招录司法辅助人员考试)。
三、服务基层项目的“四类人员”特招
①所谓服务基层项目的“四类人员”一般是指在本省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的人员。
②“四类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但是在招录考试中以单独口径报考,不与其他社会考生竞争,且不区分专业。
③享受该政策需服务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
④上述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
⑤从考录比例和历年的分数对比上看,相对于其他面向所有考生的岗位难度低些。
⑥“四类人员”在报名时不区分专业,而且待遇不错,是一些专业较差的考生“曲线迂回”的不错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