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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评职称2016年新规定通知
冀职改办字〔2016〕52号
关于印发《二一六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现将《二一六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17日
二一六年
河北省职称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2016年工作要点,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2016年工作安排
(一)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
1、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一是7月底前完成岗位聘用工作,8月份全面完成教师过渡和岗位聘用工作总结。二是做好今年的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工作。从今年起实行中小学教师“评聘结合”的申报评审制度,启动全省正高级教师的申报推荐及评审。根据人社部今年给我省下达的207个正高级教师指标,按时完成评审任务并报人社部备案。省职改办根据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教师总量,按高于指标15%的比例下达申报推荐数量,由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统一掌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