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中山中路349-2号院
桂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大成南路桂平市人事局附近
社保局大院
地址: 金港大道885号
贵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金港大道东昇宾馆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