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办理地址
办理地址:
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泉州市坪山路妙云街劳动保障大厦
电话:22980140
鲤城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鲤城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内
电话:22280523
洛江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洛江区政府大院内
电话:22633754
泉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