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聊城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2)

失业保险2018-08-04王华老师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9%(其中单位7%、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按省有关规定执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0.2-1.9%,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5%,职工个人不缴费。

缴费人数。参保单位应以2016年3月底参保人数作为2016年申报缴费人数。2016年4月至申报日的增减人员,按缴费窗口的要求填报增减表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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