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长春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2)

失业保险2018-08-02王新老师

长春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长春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领取地址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电话:(0431)85679952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自由大路3388号

长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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