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2)

失业保险2018-08-03才子老师

【回答】:根据成都失业保险政策规定,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条件领取失业金。

二、因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予续签导致失业,现打算申领失业金,应该怎么操作?成都锦江区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是多少?

【回答】:首先申请人必须备齐资料到就业局办理失业登记备案,然后在办理失业登记、求职登记,最后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目前成都锦江区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为每人每月840元。

三、在成都申领失业金需提供哪些资料?对办理时间有限制吗?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答】:在成都申领失业金必须提供身份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单及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一般需在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办理,详情咨询028-12333。

成都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如下:

一、职工失业后,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将失业人员档案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二、失业人员应持本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材料,在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有关证件。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并予以公布。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和期限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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