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深圳失业金可通过5种方式领取
异地务工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参保和享受待遇范围后,参保人数持续攀升,昨天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该局搭建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服务平台,下一步拟通过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一站式服务,届时失业金可实现5种选择、就近领取。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失业保险金领取
【受理机构】: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12333
【受理期限】:办理失业登记60日内
【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具体期限视参保时间而定)
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且具有劳动能力;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劳动关系;
3、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按规定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后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具体登记方法请参阅:失业登记证如何办理。
申请资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调入深圳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
办理流程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