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2)

失业保险2018-11-28李天扬老师

快问快答

  -读者:超生的孩子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省人社厅:不可以。生育保险的主要作用是为因生育而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女职工支付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医疗费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读者:我参加了生育保险,怀孕后却意外流产,我可享受哪些待遇?

  -省人社厅: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参保女职工全额工资,发放生育津贴,并报销医疗费。

  按照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生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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