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专政的正确关系是:
民主是专政的主体,专政是民主的任务。一个阶级(A)对另一个阶级(B)的专政,是通过阶级(A)的民主来完成的。阶级(A)的民主对阶级(B)的专政,目的在于保证它所代表的阶级(A)的人民的自由。“民主”即民之主,也即人民的政权,是“由人民直接地通过分区选出来的代表来治理、统治国家”的政权,它是治理、统治国家的主体。任何阶级的统治是通过它的代表来实现、来完成的。统治阶级的代表就是这个阶级的民主。比如,资产阶级民主,它是资产阶级的政权组织机构,资产阶级的统治是通过资产阶级民主来达到的,也就是说,资产阶级的统治实质上是资产阶级民主的统治。又比如,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专政的主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是人民的敌人。人民民主即无产阶级民主,人民民主专政实际上就是无产阶级民主专政。过去我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应该是无产阶级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不等于人民专政,人民民主统治不等于人民统治。人民民主与人民,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主体,虽然人民民主是在人民内部选举产生,但人民民主与人民有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不能相提并论。就目前来说,我国的理论界和宣传界都不太区分这两个层次的主体,有相当一部分人将“人民民主专政”错误地理解为“人民专政”;也有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无论在语法上还是词法上还是在理论上都讲不通;甚至有极少数人由于受西方资产阶级民主、人权宣传的影响,否定并反对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极力推崇西方式的、不适合中国国情的所谓的什么“直选”、什么“海选”。
西方国家的民主,是否就是人人当家作主呢?决不是的!资产阶级民主,并非就是资产阶级人人当家作主。西方国家的选举,无论是议员选举还是总统选举等等,无非是一种民主选举,目的是选举出资产阶级的民主。资产阶级民主国家并不是资产阶级人人当家,人人说了算,人人当家、人人说了算是不可能的,可能的话也就不必要有总统选举、议员选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一种民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就是人民民主,是无产阶级民主,它代表着广大的人民管理国家事务。无产阶级民主,产生于无产阶级,并代表无产阶级,比资产阶级民主是一种进步,因为无产阶级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代表多数人管理国家。虽然无产阶级民主是多数人的民主,能代表多数人管理国家事务,但无产阶级的多数人是不能代表无产阶级民主来管理国家事务的。头脑简单的人认为:民主就是多数人,多数人就是民主;头脑混乱的人认为:民主管理就是多数人说了算,多数人说了算就是民主管理。这都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