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发展,是改革和开放二十年来经验教训的最精辟的总结,是指导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崭新的思维理念。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党的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了党章。这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和我国国情出发,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经验得出的重要启示。科学发展观更是针对当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适应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进一步深化认识取得的重大成果。科学发展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根本指针。
(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在深刻把握和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既有生产力和经济基础问题,又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问题;既管当前,又管长远;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又是重大的实践问题。它的基本内涵包括坚持发展这个主题;全面发展;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重视: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科学发展观的前提。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既不能以经济发展代替社会发展,也不能因为强调发展的全面性而否定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更不能否定经济建设这个党的工作中心。二是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首先,我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其次,我们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就是指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一切为了人,一切服务于人。
(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今年我们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圆满完成中央交给的试点任务。根据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注重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为努力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