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标准化农业高端基地建设。高端基地建设重点围绕农业标准化技术的集成转化、全过程质量控制、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建立等内容开展建设。下一步重点加强对基地建设的督导,每月开展建设进度统计,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目标。11月,组织专家组对全市纳入建设范围的基地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60处高端基地名单并授牌。
(四)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活动。制定下发《青岛市关于开展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区、镇)试点工作的意见》,围绕监管体系建设、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检验监测、质量安全执法、长效机制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区、镇)创建,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在市级创建的基础上,选取1-2个创建成效明显的区市进行奖励扶持,推荐申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加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全市镇级监管机构初步建立,人员急需加强业务培训,下半年我处将组织开展2次镇级人员业务培训;二是开展“三品一标”业务培训。7月份,组织机构人员参加部中心有机产品检查员培训、企业参加省厅组织的企业无公害内检员培训;8月初,组织举行全市绿色食品检查员、企业内检员培训班,着力提升认证机构和申报企业的认证管理水平,提升我市“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的规范性,保证认证产品质量。三是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力度。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力度,学习两高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解释》中与农业有关的规定转化成明白纸、宣传标语、挂图等,广泛发放和张贴到基层、基地、村户。
(六)强化应急能力建设。组织修订《20XX年青岛市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着力开展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研究,科学分析和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及时提出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防范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方法措施,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开展应急培训工作,对全市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队伍进行应急培训,掌握必备的应急法规和程序,提高各级农业部门风险防范意识。
(七)进一步强化从田间到市场全过程监控能力。继续配合做好农业部、省厅例行监测。依托现有农产品质检体系,实施例行监测制度和监督抽查,扩大监测范围和产品种类,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下半年全市计划检测样品5000批次以上。指导有条件的镇(街道)建立产品检测室,开展本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任务。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在农村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作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的延伸和有效补充,协助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