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对总"业务开展五年来,部分合作项目项下的合作企业(含经销商)对达到回购条件的贷款,按合作协议条款约定履行了回购责任。截止2007年12月末,回购率为0。52%。
二、实习内容
我在光大银行的私人业务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该部门的工作内容主要为商品房贷款和个人工程机械贷款,现将个人工程机械贷款的有关概念准则报告如下。
所谓工程机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工程车辆或机械设备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该行目前开办的工程机械贷款业务,原则上仅限于总行与制造商签订的 "总对总"项下的由工程机械制造商直接销售或指定经销商销售的工程车辆和机械设备,特殊情况需上报总行审批。"总对总"工程机械贷款业务是指中国光大银行 总行及各分支机构分别与工程机械制造商,特约经销商签订《关于建立工程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及《关于建立工程机械金融网合作协议的从属协议》,为工程机械 制造商,特约经销商推荐的终端用户提供的个人工程机械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贷款人本省(或地区)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有固 定和详细的住址;2有2年以上的相关从业经验,具有一定的个人资产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持有合法有效的工程机械购买合同或协议;4在贷款人处开立了人 民币个人储蓄账户或持有贷款人同城分支机构发行的阳光卡;5具有不低于所购工程机械设备购买净价(指实际成交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的30%的 存款作为首期付款,或提供有效的相应首付款发票或收据;6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所贷款项划入经销商/制造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账户;7 能够提供贷款人总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8能够提供已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租赁合同;9贷款人总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工程机械设备购买净价的70%(含),单一自然人或家庭贷款总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800万元。贷款期限: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 超过3年(对于单价较高的挖掘机,悬挖钻机,摊铺机等特殊类产品可适当延长至4年)。贷款人在确定贷款期限时,应在综合考虑借款人的经济收入状况,还款能 力,保证或抵押物状况,健康状况及年龄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贷款到期时借款人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的相应贷款基准利率浮动一定比例确定,原则上,可上浮但不得下浮。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仍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 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我行规定在合同期内按年调整,即在下一年度的公历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如未遇基准利率调整,则下一年度利率与上年度利率相同。对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贷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 息。本贷款还款方式包括按月等额,按月等本两种还款方式。本贷款实行从放款的次月起开始还款,每一个公历月为一个还款期,均按月计收利息。合同约定的首期 和最后一期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