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上海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2)

生育保险2018-07-24三水老师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对其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提醒:即使在试用期内,单位也不能以怀孕作为解除“三期”女职工的理由。)

劳动报酬方面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三期”,而降低其工资待遇。

劳动保护方面

用人单位应当调整或降低“三期”女职工的工作量;“三期”女职工禁忌的工作岗位特别是重体力和有毒有害岗位,绝对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

工作时间方面

“三期”女职工

 劳动保护待遇

“三期”指的是孕期、产期和哺乳期。(PS:“三期”一般到婴儿一周岁哦)

 劳动关系方面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对其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提醒:即使在试用期内,单位也不能以怀孕作为解除“三期”女职工的理由。)

劳动报酬方面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三期”,而降低其工资待遇。

劳动保护方面

用人单位应当调整或降低“三期”女职工的工作量;“三期”女职工禁忌的工作岗位特别是重体力和有毒有害岗位,绝对禁止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从事。

工作时间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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