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黑河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

生育保险2018-07-24李一老师

黑河市最新产假哺乳假多少天2018,黑河市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一览

黑龙江省在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条例规定对黑龙江省的婚假、产假和陪产假进行修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方享受产假18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即:
【产假】:180天
【护理假】:15天(又名陪产假)
【其它】: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

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举个例子:生活津贴的期限为产假98天,难产假15天,晚育假30天,合计143天,按最低标准计算:2892÷30×143=13785.2元。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总计在1678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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