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生育保险2018-08-22李天扬老师

一、牡丹江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绥芬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新兴街60号

海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前进街林海路路口附近

穆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长征路22

牡丹江市东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东新安街372

二、牡丹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 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以下情况为非报销项目: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费用;

3、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4 、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三、牡丹江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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