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出院小结;
6、住院票据;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零星报销申请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
5、住院票据、门诊票据;
6、配偶《就业登记证》;
7、街道(乡镇)出具的无业证明。
2017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报销。
2、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按照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划入参保单位账户,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职工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报销费用。
2017年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用人单位为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10个月以上;
4、生育期间用人单位为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
2017年南京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报销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