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最新政策【荐读】

生育保险2018-06-16李天扬老师

今年我国全面放开“二孩”,又恰逢猴年,生猴宝宝的人可不少。为进一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根据《关于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及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今天起,西安调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西安市人社局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男、女职工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主要报销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因生育引发的26种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

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剖宫产(俗称“剖腹产”),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阴式产(俗称“顺产”)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调整了生育多胞胎的待遇,生育多胞胎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增加1胎增加300元。此外,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也可报销,此次调高了“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待遇,报销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还规范了异位妊娠的概念,囊括的情况更加全面。异位妊娠(包含通常所说宫外孕),需采取介入治疗、保守治疗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手术治疗的,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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