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计划生育新规全文,江苏省产假多少天(2)

生育保险2018-06-27李一老师

停发独生子女光荣证原获证夫妻继续发放奖励费

“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了一个小孩的父母,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后的父母不再发放。”江蓉表示,新修改《条例》明确,若是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申请再生育的夫妻,从领取《生育证》之日起停止享受奖励和优待,但生育后不需再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继续对家庭进行奖励和扶助、特别扶助政策。”江蓉表示,新修改《条例》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明确了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户家庭可以继续享受有关奖励扶助政策的同时,新增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可获得计划生育奖励金的有关规定,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按照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同时,新修改《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将原条例第五十八条修改为“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再生育或者重婚生育的,除按照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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