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育保险最新政策规定报销费用(2)

生育保险2018-12-21王新老师

《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希望您继续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2013年11月15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这是新时期我国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备受社会关注。

生育保险申报流程

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怀孕后所办理的流程如下:

一、参保女职工生育各项费用申请:

第一步参保女职工在妊娠3个月后申请办理就医保险证明,所需资料:

1、《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张;

4、选定1家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5、填写生育保险业务办理委托书;

第二步参保女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申请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

1、填制《重庆市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表》;

2、生育保险就医证明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包括产前检查费及生育医疗费)。

6、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或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原件。

7、代为申领的,填写生育保险委托书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申请:所需资料:

1、填制《重庆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费用结算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代为申领的,填写生育保险委托书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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