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材料及流程(2)

生育保险2018-08-13李天扬老师

(4)在外地施行的,须提供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假证明;

(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须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材料。

(6)《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7)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办理流程

厦门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

注意事项:不包括因调查材料所消耗的时间

办理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监督电话:5323210

举报网址:www.eduche.com

办理地点

厦门生育保险办理地点

厦门社保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区(BRT政务服务中心站旁)

联系电话:(059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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