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流程(2)

生育保险2018-07-04王华老师

备注:所有复印件只需一张

三、汇款说明:

1、报销时间:如每月14日前提交,保险待遇将在次月15日进行结算;如在14日后提交,则在2个月后进行结算;

2、公司统一汇款:生育保险报销月度结算一次,由芜湖市社保局电汇至公司账户。每月25日人力资源科统一报销后汇款至报销人员农行卡账户。

四、注意事项

1、时间限制:生育保险材料严格按照生育前申请,生育后180天内申请报销,逾期社保局不予办理;

2、报销内容:生育保险经过新农合保险报销后,生育保险报销金额将扣除已报销部分的费用。

公司生育保险报销负责人:总经办人力资源科施晶晶(咨询电话:891106/0553-239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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