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非常平稳的一个人口生育预期,那么接下来对于全面放开二胎相关部门也应该尽快启动调研和政策安排,尽快给公众一个有内容的回应,而不是仅仅出来辟谣。
更让人忧虑的是,中国老龄化的速度以及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更是对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何时出台提供了现实的压力,而且现实中民众生育意愿的低迷也是一个不小的隐忧,这些隐忧越是拖的久,将来弥补的越被动,甚至会出现西方发达国家鼓励生育都不生的情况,这对于一个超级老龄化的中国来说,不可承受。所以,相关部门应该尽快用时间表来回应社会对这个问题的关切,让大家心里有数,提早做出一些安排,而不是政策藏猫猫,发言人来辟谣。
关于2016年二胎准生证办理条件
二胎生育证申办材料:
1、结婚证(属再婚的需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
3、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其它证明材料。
1)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应先通过规定程序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符合条件后再申报。
2)患不孕(育)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应提供第一个孩子的收养证明;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应提供本人独生子女证及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的证明并由乡级调查确认;
4)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应提供本人残疾鉴定证明及本人残疾证、荣誉证书等;
5)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应提供解除婚姻关系的有关证明(离婚证及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初婚证明、丧偶证明及未生育证明等;
6)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应提供一方丧偶的死亡证明、所在乡镇(街办)计生部门出据的生育二孩证明、二孩准生证以及另一方未生育证明;
7)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应提供双
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有关证明(离婚证及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丧偶证明及生育证明等,并且先通过规定程序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符合条件后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