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关注
只要符合3个条件基本可全额报销
广州市生育险最有含金量的是,产妇分娩“医疗费上不封顶”
目前,广州市生育保险待遇总体要高于省社保。广州市人社局负责生育保险的相关人员透露,“去年我们做了个测算,广州市生育保险平均待遇2万元左右,比省社保高出了1000元左右”。不过该负责人认为,市社保的生育保险待遇“最有含金量”的是对产妇分娩环节风险(可能也是最花钱的环节)的保障,“只要你办理了就医凭证,并且去选定的定点医院,分娩的相关医疗费是上限不封顶的。”
“总体而言,只要职工办理了就医凭证、所用药品在三个目录(生育保险诊疗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即没用自费药)、符合医疗规范(不过度医疗),基本上可以做到全额报销(以就医凭证的记账为准)。”该人员总结道。
重要提醒
怀孕满16周
记得及时办就医凭证
市人社局特别提醒由省社保移交过来的职工:怀孕满16周后记得办理就医凭证,确实来不及的采取零星报销方式,但报销有额度限制。
广州市人社局相关人士强调,办理就医凭证非常重要,“现在医疗水平已经提高很多,但分娩所产生的风险很难说。万一分娩中发生意外(如出现大出血、羊水栓塞或其他并发症),需支出高额费用,办了就医凭证后由生育保险基金负责承担,但如果不办,风险就只能个人自担。”她还举例,三四年前,广州有一位女职工怀孕32周时,吃鱼生导致肝感染,加上生的双胞胎,最后分娩等各种费用支出高达70多万元。但因为办理了就医凭证,最后生育报销基金报销了70万元,个人只出了几万元(用了一些自费药)。
该负责人介绍,办理就医凭证不额外收费,且如果材料齐全可当场领证。此外建议,职工怀孕后就可有意识准备办理就医凭证所需资料,这样满16周即可马上办理就医凭证,此后的产检、分娩等费用便可“无缝衔接”地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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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医疗待遇如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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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前参保职工怀孕满16周以上,对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在选定生育医疗机构就医,符合生育保险三个目录(生育保险诊疗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记账,办理就医确认前产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