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在解释这样规定的原因时,征求意见稿给出了三方面的考虑:一是符合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二是与养老、医疗等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规定一致,有利于落实社会保险法中关于‘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的规定;三是以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表明单位无论招用男、女职工,都要依法参加生育保险,体现了生育不单是女职工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家庭乃至社会责任的理念,特别是在女性就业比男性更为困难的背景下,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实现风险共担,有利于均衡用人单位之间的生育成本负担,有利于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
增加还是减轻企业负担?
生育险强制征收的初衷本为实现风险共担,有利于均衡用人单位之间的生育成本,但类似刘先生这样的质问却非常普遍。
刘先生也为非京籍人士,2016年在北京创业成立了自己的网络公司。在经营公司的过程中,他感受到的最大压力不是开拓市场,而是各种各样的税费。
比如生育险,我按照规定为所有员工均缴纳了费用,但因为员工流动性大,很多人并没有真正享受到这一政策的益处。而对于企业来讲,这一块费用却增加了负担。刘先生如此表示,这样一来,给人的感觉就是,有关部门就是为增加保费收入而强制执行,至于多少人受益,似乎并没有多少人关心。
本报记者查阅数据时注意到,历年来人社部在公布相关数据时,养老保险一项的收入及支出数据比较齐全,但生育险一项,却只有参加人数的数据,对于收入和支出均鲜有提及。以2016年人社部第一季度数据为例,涉及到生育险的数据只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15445万人,比上年底增加了16万人。以15445万人计算,若平均每人缴纳30元保费,那么生育险一年的收入约在556亿,但支出却少有权威数据。
对于生育险强制征收增加企业负担的说法,一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业内人士却不认同。拿北京来讲,生一个孩子前后需花费2万多元,如果公司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就得由公司自身来承担这笔费用。而因为缴纳了生育保险,这笔费用便由社保中心来发放,从这个角度讲,反而会减轻公司的支出。
本报记者查阅到的数据显示,2016年1-10月份,北京市人均生育待遇支出2.7万元。其中人均生育津贴2.1万元,人均生育医疗费用0.6万元。这意味着,如果按照这个数据,参加生育保险,人均有望享受到2.7万元的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