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高考改革方案【荐读】

生活学习2018-09-13李天扬老师

今年入学高一学生仍使用目前的高考方案

广东将在2018年出台并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和2017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使用目前的高考方案,考试的科目、内容和方式不变。

2018年及以后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使用新出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此外,广东还将继续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印发了《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为更好把握“十三五”期间广东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思路和举措,省教育厅围绕《规划》内容录制了系列微课(微访谈)。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院长王斌伟在微课中介绍,“十三五”期间广东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基本建立具有广东特色、符合教育发展规律、体现公平公正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具体而言有两大任务:一是改革完善中小学校考试招生办法和制度,二是深化高考综合改革。

具体来说包括完善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出台并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作为高校录取参考

广东省将在义务教育阶段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高中阶段教育要深化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一是推进中考的改革,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二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他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

合格性考试涵盖高中阶段所有的十四门课程,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等级性考试科目是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任意选三科,作为高考的一部分,它们的成绩计入高考的成绩;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内容,通过建立规范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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