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方案公布(2)

深圳中考2018-11-24王华老师

从公开征求意见和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的情况可以看出,市民对《方案》总体认同度较高,认为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文件精神,尽可能满足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的需求,也充分考虑了深圳城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体现了积极稳妥、平稳衔接、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精神。

也有市民对《方案》实施后我市公办中小学学位承载能力表示担忧。对于这一问题,我市相关部门在制定《方案》过程中进行了重点调研和反复论证。一方面,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公办普高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努力扩大优质学位,最大限度地满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要;另一方面,要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条件,并建立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政策年度评估制度,根据年度评估情况,结合我市实际,适时调整完善方案,保证学位的可持续供给。

为确保我市中考政策与城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相匹配,根据市民意见,经市政府研究,《方案》暂明确2014-2016年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政策,2017年以后的政策将根据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和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需求,按照供需基本平衡的原则,另行制定。

对个别家长所提《方案》实施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我市有关部门将在制定《方案》实施细则时进行研究。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公办中小学学位建设

我市近几年每年均将公办学校学位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予以大力推进,近四年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公办普高11所,新增公办普高学位2.5万个;新建和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68所,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6万个。

未来四年,市政府计划投入28亿元资金,新建和改扩建公办普高15所,新增公办普高学位3万个。其中,2014年将完成盐田高级中学新建及深圳实验学校扩建工程,加快推进市第七高级中学、深大附中高中部新建和育才中学、光明中学扩建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市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高级中学等4所学校,加快市第十二高级中学、龙华中学高中部扩建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我市将建立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政策年度评估制度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考等工作。近几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0%以上的学位、公办学校55%以上的学位提供给随迁子女。

与国内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同类城市相比,我市解决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工作起步早、力度大。多年来,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后,凡是按照市政府1+5文件精神,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的,均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按照近几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公办普高、民办普高、中职学校均面向随迁子女招生,其中公办普高择校、民办普高和中职类学校招生计划均不分户籍,同时,大多数公办普高均安排部分正取生计划面向非深户籍考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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