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关于“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要求,我市2016年起取消公办普高择校生招生。
取消择校生招生,意味着所有中考考生均不需再交择校费。近几年,我市在逐年减少择校生招生计划的同时,逐年增加了d类考生的招生计划。2016年,我市取消高中择校生招生后,将根据近年择校生录取人数中ac类考生和d类考生的占比情况,相应增加ac类和d类招生计划,保障各类考生的录取率不因取消择校生招生而受到影响。
问:今年中考竞争会更激烈吗?
答: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通过学业考试,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各学科课程学习目标上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和毕业的标准,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供给总体上是充足的,但部分优质公办普高由于填报志愿考生人数多,填报志愿考生分数高,招生计划有限等原因,导致学校录取分数线较高,让考生感受到选拔性考试的竞争性。
我市高度重视高中学位建设,近几年每年均将公办学校学位建设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予以大力推进,大力解决优质公办普高供不应求的矛盾。2016年,市政府实施基础教育建设工程,计划2014-2017年新改扩建15所公办普通高中,新增高中学位2万个以上。2016年,将有市第七高级中学建成开办,深大附中高中部新建项目和光明中学扩建项目完工,扩大招生规模。目前市第八、九、十一高级中学新建项目和育才中学扩建项目均已动工建设。
同时,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位相对充足,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选报。随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推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升学途径不断拓宽,中职与高职甚至应用型本科成功对接,社会对职业技术型人才需求强烈,部分操作实践能力强的考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发展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方式。不论是普通高中还是中职学校,都是我国中等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本质上没有差别,更没有高低之分,只是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类型的教育形式,都是成才之路。
问:指标生分配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答:开展指标生分配改革,是我市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教育综合配套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具体行动。2010年10月,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全省各市开展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2012年1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3〕32号)要求推行将不低于30%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逐步提高分配比例。这项改革措施最直接的作用就是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初中学校的考生享有更为均等的入读优质普高的机会,从而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这一举措,与我市近年来已经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改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中小学百校扶百校行动等措施结合在一起,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