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 ∏深圳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许可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数量及方式 | 一车一证 |
条 件 | 第一类:各级政府驻深办事机构所属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公务需要的; 驻深建设单位所属非深圳车牌号牌载客汽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 第二类:因参办全国、全省性大型会议、展会或其它大型活动,确需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通行的。 其他驻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所属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限行时段、路段内有通行需要的,可通过公函形式说明申请办证理由、需办证车辆列表,由支队统一研究审批后答复。 公函和办证申请可通过公文流转送达交警支队、向市民中心办证窗口送达或直接送达交通处道管科502、507室,或直接网发Pass@stc.gov.cn邮箱。 §证部门暂不予受理个人提出的办理通行证申请。 |
申请材料 | 1、申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申请车辆的行驶证(四面); 3、申请表格; 4、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提供)。 以上申办资料需提供电子版(扫描或照相)和申请表格原件,续办通行证只需提供2、3项资料。 |
申请表格 | 非深圳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申请表(样表) 非深圳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申请表 非深圳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关于办理通行证(非深圳号牌车辆临时通行证)材料的规范说明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交通处道管科502、507室 联系电话:84469164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 |
程 序 | 申请单位出具申请公函交警支队签署审查意见申请单位提交材料办证部门受理审核流程审批发证。 |
时 限 | 自窗口受理材料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发证手续。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第一类通行证有效期限为6个月,第二类通行证有效期限为1个月以内。 |
法律效力 | 经交警部门审核批准后领惹深号牌临时通行证,方可在禁行路段上行驶。 |
收 ⊙ | 不收费 |
年审或年检 | 无年检 |
网上预约 | 无 |
网上受理 | 无 |
状态查询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