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附录
对于某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又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以编入实践报告的附录中。
二、撰写实践报告的准备与主要步骤:
实践报告的写作过程应包括以下步骤:收集资料、拟订报告提纲、起草、修改、定稿等。各个步骤具体做法如下:
1.收集资料
资料是撰写实践报告的基础。收集资料的途径主要有:通过实地调查、社会实践或实习等渠道获得;从校内外图书馆、资料室已有的资料中查找。
2.拟订报告提纲
拟订报告提纲是作者动笔行文前的必要准备。根据报告主题的需要拟订该文结构框架和体系。我们在起草报告提纲后,可请指导教师审阅修改。
3.起草
报告提纲确定后,可以动手撰写实践报告的初稿。在起草时应尽量做到“纲举目张、顺理成章、详略得当、井然有序”。
4.修改、定稿
报告初稿写之后,需要改正草稿中的缺点或错误,因此应反复推敲修改后,才能定稿。
三、实践报告的写作细则:
1.书写
实践报告要用学校规定的稿纸单面书写(必须用黑或兰黑墨水)或用计算机打印,正文中的任何部分不得写到稿纸边框线以外。稿纸不得左右加贴补写正文和图表的纸条,或随意接长截短。用计算机排版、打印一律用a4打印纸。版式要求如下:标题(“小二”“华文中宋”或“黑体”“加粗”居中),学院及作者名称(“四号”“仿宋体”居中,学院名称与作者名称之间应空两格),目录(“二号”“黑体”居中)内容(“小四号”“宋体”),摘要(“四号”“黑体”“加粗”):内容(“四号”“仿宋”),关键词(“四号”“黑体”“加粗”),正文内容(“四号”“宋体”)。实践报告中汉字必须使用国家正式公布过的规范字。
2.标点符号
实践报告中的标点符号应准确使用。
3.名词、名称
科学技术名词术语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词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使用外文缩写代替某一名词术语时,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注明全称。外国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按名前姓后的原则书写。一般很熟知的外国人名(如牛顿、爱因斯坦、达尔文、马克思等)应按通常标准译法写译名。
4.量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