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现象反应的问题
1、居民和店铺经营者的卫生意识薄弱。xxxx居委会管理范围内属“五小”的店铺共28家,其中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有5家,大部分店铺经营者没有健康证明和没有张贴卫生协议书;居委会李主任对以上店铺经营者进行教育,并勒令其尽快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广州市“创卫”需要全体的市民的努力,市民的素质和卫生意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空口号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在创卫的过程中相关的职能部门除了要在宣传上努力外还要加强对市民卫生意识的教育。
2、职能管理部门与居民沟通欠缺。在检查过程中,部分店铺经营者对居委会的工作不理解,其中有两家店铺店主有严重的抵触情绪。这与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一样:“上面”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在“下面”得不到理解和落实,越往“上”,了解的实际情况越少。这样的层层削减,造成“上面”与“下面”渐渐脱节,从而“上面”与“下面”的矛盾不断增大。所以高层要想“创卫”的工作得到具体的落实,必须到街道走走,听听市民的声音。“创卫”的相关工作在短期内难以完成,需要相关的管理者和执法者与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并长期维持。
3、职能管理部门职责与居委会交叉或责任不明确。居委会是没有具体的执法权,他们对企业经营者没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对于一些无牌无照的企业或店铺,居委会只能提醒其去办理相关的证明,而不能采取强制手段。但检查过程中了解到,一些职能管理部门对居委会的依赖性很强,例如工商管理部门,本来检查企业、店铺的营业执照是其职能范围;卫生局,督促经营者办理卫生证明也是其职能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凡是与证明相关的项目,居委会都包了,需劝说经营者去办相关的证明,居委会因为没有强制执行力,因此经常劝说对经营者来说,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大部分经营者都是敷衍了事。真正检查的时候,发现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管理部门认为是居委会没有把工作做到位;发现没有卫生许可和健康证的,卫生局觉得居委会太敷衍了事了,那么,这究竟是谁的责任呢?我认为,职能部门间的职责最好不要交叉,因为交叉或太多的交叉,最后大家都互相推托,表面上是两个部门职能范围内的事,实际上两个部门都没有去管。并且,这会大大降低工作效率。
4、部分居民谋生方式有待改进。在巡查中有两个事例值得注意。第一个事例,店铺为一家电话超市,店主为一名大专毕业两年的青年(刚接手店铺),当我们检查时,看店的是经营者的父亲,当李主任要求其出示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时,其对我们的工作有严重的抵触情绪,他有这样一番言论:“现在政府政策要扶持低收入家庭,我的儿子毕业两年找不到工作,你动不动就要什么证明,是不是要逼我儿子去犯罪……”其过激的言论反映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政府没有把工作做好,既然有扶持低收入家庭的政策,就肯定有办法让这位毕业两年的青年走上工作岗位;第二个是这个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却失,接受义务教育九年并且大专毕业两年,却不把自己的专业知识贡献给社会,反而还要父母为其生活操心,实在令人费解。第二个事例,店铺为一家杂货店,其利用家庭伸出街道的空间来销售杂货,经营面积不足5平方米,由于其对外进行销售日杂货,所以必须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初步估计其日销售额不过50元,另据经营者反映,其每月要交纳社保800多元,那么其每月盈余实不足600元。第二个事例具有普遍性,那么居委会或相关部门是否觉得这些店铺有整改的必要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