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②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事业。③调解社区居民之间的纠纷。④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⑤协助人民政府或其它的派出所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
⑥向人民政府或其它的派出所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的建议。
以上是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提出的。
每个社区居委会对居民都会作出承诺。我所实践的社区居委会的承诺:服务居民,不以权谋私;廉洁奉公,不以情徇私;遵守制度,不违反纪律;勤奋工作,不拖拉推诿。一周的实践,他们的工作确如他们承诺的那样,切实为居民服务,解居民之所难,热情的为来访的居民登记、办事。而我的工作主要是制作表格、打印通知、帮来访居民登记户口本。
居委会的工作看似简单,它却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容易、轻松。它属于政府机构,但它又是一个独立体,它是连接政府机关、派出所和居民的桥梁。
社区居委会有“爱心救助站”,每月负责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给居民,以及其它的相关事务;有计生干,负责协助计生办征收社会抚养费,办理生育服务证,替育龄妇女做婚姻登记,定期公布人口死亡名册,告示公布通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扶助等;有文化工作者,负责组织居民参加政府举办的一些合唱、跳舞等娱乐活动,以提高居民的精神生活;还有“社区巡逻小队”,晚上带领居民在整个社区巡逻,提醒居民注意防火、防盗、保障自己的人生安全。
要建一个社区容易,要建好一个社区难。居委会的成立,使分散的居民得到了一个比较好的集中和管理,而它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居民的生活水平,解决社区居民的就业问题,以及对老、弱、病、残、孕的照顾和优抚问题等。物质生活的富足、充裕,从某一方面来说,是一个居委会,一个政府,甚至是一个国家努力的最主要目的。但物质生活的提高而忽略了精神生活,也是枉然。同样,一个小小的社区,提高居民的精神生活的层面,也是努力的一个方面。以板报形式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卫生保健、科普知识,对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定时召开社区居民(党员)代表议事会,组织居民参加各项活动等等。也都是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应该去做的,也应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