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此项工作已经纳入省、市政府绩效考评。
市政府成立全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潘春吉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守华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娄向东担任。成员单位有: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文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委、市农委、市地税局、人民银行葫芦岛市中心支行。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组成专门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核准后,精心组织实施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认真履职,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对已出台的与户籍挂钩的政策进行认真清理,抓紧研究制定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相适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做好政策衔接,合力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三)加强科学指导。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序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特别要针对户籍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积极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和新方式,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确保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相关配套政策,认真总结户籍制度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