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阳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辽阳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省政府《关于明确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辽政明电〔2017〕6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发〔2017〕17号)规定及辽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而进行的。
2017年辽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0361元,月平均工资为5030.08元。
2018-2019年辽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辽阳市企业社会保险费“五险”统一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高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30.08元)的300%(15090元),最低为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30.08元)的60%(3019元)。无法确定月工资收入的,以本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30.08元)作为缴费基数。即2018年度辽阳市在职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为3019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5090元。
2018-2019年辽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4元,个人缴4元。
2018-2019年辽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辽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辽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30.08元)来确定,有五档,分别是60%档、70档、80档、90档、100%档,对应的缴费基数为3019元、3521.06元、4024.06元、4527.07元、5030.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