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乌海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社保政策2018-07-24李天扬老师

2018年乌海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乌海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转发自治区社保局《关于做好2018年缴费基数核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乌社险发〔2018〕32号)文件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乌海市统计局所公布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数据进行的。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641元;乌海市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638元。

2018-2019年乌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41元)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为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41元)的60%(3385元),最高缴费基数为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41元)的300%(16923元)。

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乌海市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38元)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为乌海市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38元)的80%(4511元),最高缴费基数为乌海市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38元)的300%(16914元)。

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乌海市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38元)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为乌海市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38元)的60%(338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乌海市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38元)的300%(16914元)。

2018-2019年乌海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2.50元,个人缴5.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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