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晋城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社保政策2018-07-24李一老师

2018年晋城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晋城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晋城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山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1547元(月平均工资为5129元)及晋城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晋城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2656元(月平均工资为5221.3元)进行调整。

2018-2019年晋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晋城市社会保险缴相关规定:

根据2017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2018年度晋城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基数的上下限;

根据2017年度晋城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确定2018年度晋城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职工个人缴纳基数的上下限。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538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077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7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晋城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566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度晋城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3132.8元/月)确定。

2018-2019年晋城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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