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秦皇岛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秦皇岛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根据秦皇岛市社保相关规定:
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实时调整。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年度秦皇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实时调整。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5266元。
秦皇岛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秦皇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0753元。
2018-2019年秦皇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631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263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秦皇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688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秦皇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4717元/月)确定。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秦皇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6885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秦皇岛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538元/月)确定。
2018-2019年秦皇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