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天津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社保政策2018-07-23王新老师

2018年天津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天津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天津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而进行的。

天津市统计局公布的天津市2017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284元,月平均工资为5607元。

2018-2019年天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8年4月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天津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6821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天津市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364元/月)确定。

2018-2019年天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7%,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2%,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0%,个人缴2%。

2018-2019年天津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8-2019年天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缴费基数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7073元。确有困难的,可在7073元与3364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3364元。

2018-2019年天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划入个人账户8%;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天津市社保中心。

天津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徽州道33号

电话:02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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