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社保缴费基数公布,福州市社保基数调整及计算方法

社保政策2018-07-13李天扬老师

福州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市医保中心公布的《福州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17年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告》及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福州市2017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而进行的。

根据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5133元,月平均工资为6261元,最低工资标准为1850元/月。

2018-2019年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783.2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783.2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70%(4382.76元/月)确定。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无限制,下限按照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确定。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783.2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3756.65元/月)确定。

2018-2019年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公司缴18%,个人缴8%;

失业保险

公司缴0.5%,个人缴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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