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长春市启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上调工作,7月28日已全面完成并发放到位。
按国家要求,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据悉,7月份发放的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是调整后的七月份当月养老金,二是补发的1-6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
享受本次调待的退休人员及相关企业劳资人员可登录“长春社会保险网”查询待遇调整相关情况。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对照表
缴费年限(含视同)月增加金额(元)缴费年限(含视同)月增加金额(元)缴费年限(含视同)月增加金额(元)
15年52.526年91.537年140
16年5627年95.538年145
17年59.528年99.539年150
18年6329年103.540年155
19年66.530年107.541年160
20年7031年11242年165
21年73.532年116.543年170
22年7733年12144年175
23年80.534年125.545年180
24年8435年13046年185
25年87.536年13547年190
例1:59岁的王大姐,缴费年限是15年,12月统筹内养老金为788.56元。
按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3.50元=52.5元
按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788.56×1%=7.89元
80+52.50+7.89=140.39元,2015年每月增加140.39元。
例2:69岁的李大叔,缴费年限是38年,12月统筹内养老金为1788.56元。
按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25年×3.50元=87.50元
(26年至30年)5年×4.00元=20.00元
(31年至35年)5年×4.50元=22.50元
(36年至38年)3年×5.00元=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