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执行时间
此次调整从1月1日起执行。
今年1月至8月的调整金额将会一次性补发。
根据测算,在国家和福建省方案基础上,厦门用足政策,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发约199元,总调整比例为6.04%,实现了调整标准最大化。
同时,通过向养老金水平较低群体适当倾斜,退休农场职工、渔民人均增发约158元、调增8.21%;被征地退养人员人均增发约142元、调增10.11%;原上山下乡未安置就业退养人员人均增发约134元、调增11.89%;退休外来员工人均增发84元、调增10.51%。
此次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近期,退休人员将收到两笔养老金,一笔是8月12日前将收到按原标准发放的8月份的养老金,另一笔是8月15日前将收到按调整方案补发的今年1月至8月的调整金额。从9月起,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
参保人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导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养老金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鼓励参保人员长缴、多缴。
每位退休人员的初始养老金水平是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密切关联的,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高,养老金的水平也就越高。
自2016年起,厦门市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增加了挂钩调整项目,即调整标准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按一定比例挂钩。这样一来,缴费时间长、缴费金额高的参保人员不仅初始养老金水平高,以后调整的金额也多,以促进广大参保人员提高参保意识,按时、足额参保缴费。
附: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