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职工退休工资养老金调整补发到账时间(3)

社保政策2018-07-03王新老师

(二)艰苦边远地区类区按省政府云政发〔2006〕19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各州、市于2017年8月底完成兑现工作,并按附表要求将调整兑现情况汇总后,于2017年9月11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和省社会保险局(传真:0871—67195815)。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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