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程序:
男职工配偶分娩六个月内,填写《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加盖公章),并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医保局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生育证》、《结婚证》、夫妇双方身份证或社保卡、《婴儿出生证》、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出院诊断证明、发票、本人社保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男职工配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无工作单位的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
10、哪些项目和费用生育保险不能报销?
(1)《生育保险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规定项目之外的;
(2)超过《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规定的支付项目及标准的;
(3)早孕反应、保胎所发生的费用;
(4)不孕症治疗所发生的费用;
(5)人类生殖工程(如试管婴儿)所发生的费用;
(6)婴儿医治、护理、保健等费用;
(7)孕期合并症及孕产期因其他疾病发生的医疗费;
(8)无痛分娩、无痛人流、术后镇痛;
(9)因医疗事故造成的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
(10)个人特殊要求(如住家庭病房等);
(11)未经批准到非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实施节育手术的医疗费(急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