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是什么?
参保居民普通门诊费用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划拨至个人社会保障卡中,用于支付在参保县(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年终不清零,家庭成员可共享、可结转、可继承,但不能冲抵参保费。
大学生普通门诊费用,由经办机构按每年每人60元标准拨付给有条件的高校包干使用,具体管理和使用办法由高校自主制定。
参保人患有慢性疾病门诊治疗可以报销吗?
参保城乡居民患有严重影响生活质量,需长期门诊治疗的一些特殊疾病可以提出申请,经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或专家组鉴定,报县级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中心审核,享受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疾病包括:门诊重症疾病和门诊慢性疾病。
有哪些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可以享受报销待遇?报销标准是多少?
(一)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疾病包括: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支架术后、心脏起搏器安置术后、心脏搭桥术后、高血压病(有心、脑、肾、眼底并发症之一)、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糖尿病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甲状腺功能异常(甲亢、甲减)、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精神类疾病。
报销标准:每年起付标准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单病种支付限额为2000元,2个病种支付限额为2500元,3个及3个以上病种支付限额为3000元。(以上费用不包括各项检查及其他治疗费用)
(二)门诊重症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肝移植后、肾移植后(各类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还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发生的门诊费用。
报销标准:每年起付标准5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如果在门诊手术治疗是否可以报销?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手术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可以按比例报销。
门诊手术的起付标准参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起付标准执行,报销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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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衡水市贯彻《河北省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方案(试行)》以来,已落实医疗救助提高待遇104943人次,报销资金2451.75万元,提高了我市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最大限度解决了因病致贫返贫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