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调整新方案

社保政策2018-08-25李天扬老师

2018安庆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7安庆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请参考!

根据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适用职工平均工资参数的通知》(皖社险函〔2017〕53号)规定,2016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1289元。据此,我市从7月起调整个体参保人员2017社会保险征缴结算年度(2017年7月-2018年6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职工养老保险

1、以省均工资100%(5107.42元)为缴费基数的,月缴费1021.48元,年缴费12257.76元。

2、以省均工资60%(3064.46元)为缴费基数的,月缴费612.89元,年缴费7354.68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

1、选择单建统筹方式(不设个人账户)的,按4.5%的比例缴费,月缴费137.90元,年缴费1654.80元。

2、选择统账结合方式(设立个人账户)的,按8.5%的比例缴费,月缴费260.48元,年缴费3125.76元。

缴费基数:

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

最高缴费基数上限:14244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2849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9% ;个人: 8%

医疗保险 单位:8% ;个人: 2%

失业保险 单位:1.5% ;个人: 0.5%

工伤保险 单位:0.2%、0.4%、0.7%、0.9%、1.1%、1.3%、1.6%、1.9% ;个人: 0%

生育保险 单位:0.5% ;个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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