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 1 . 2 %
实例:某企业职工,1954 年12 月出生,性别:女,岗位:工人,1975 年12 月参加工作,2004年12 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1995 年档案封存工资为岗位技能工资449 元(等级工资需减去6 元粮油补贴,计入“各项补贴”项目))
按此人2004年12 月办理退休手续,用三种办法分别计算。
(一)、按国发(1978 ) 104 号文件计发养老金。
按比例计算退休金:(449 + 48 . 33 ) ×75 %=373 元
( 92 ) 29 号文10 %退休金各项补贴:( 373 + 44)×10 %=42 元
各项补贴:132 .50 元
养老金总额:547 .50 元(统筹基金支付时减6元交通费,属统筹外项目)
(二)、按市政府(1999 ) 33 号令计发养老金。
该人1996 、1997 、1997 三年平均月缴费工资分别为691 . 17 元、605 . 92 元、611 . 08 元。个人帐户累计:9945 . 02 元。
基本养老金由四部分组成
基本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整金。
基础养老金:9929 (2003 年企业平均工资)÷12 ×20 %=165.48 元
个人帐户养老金:9945 . 02 ÷ 120 =82 . 88元
计算指数:(691.17 ÷387.9167+605.92÷434.3333+611.08÷464.4167) ÷3=(1.7817+1.3951+1.3158)÷3=1.4975
视同缴费年限:1996年6 月30 日—— 1975 年12 月=20 年
系数:1 . 4 %
过渡性养老金:827.4167×1.4975 ×20×1.4 % =346.94
调整金:80 元
按(99 ) 33 号令计算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