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天津2016年社保转移所需材料,社保转移手续及流程》是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办理条件
1.天津市社保参保人员。
2.无社保欠费记录。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流程
个人缴费窗口缴费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缴费人员转出手续。
特别提示
1、个人缴费窗口缴费人员缴费期间转出,如果有预缴费,应先到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办理预缴费退费手续(见《个人缴费人员预缴费退费流程》),再按照以上流程办理。转出后,请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接续及相关存档、就业登记手续。
2、此转出业务流程,不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外省市业务。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天津市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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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