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重庆养老金调整对象及调整办法 (4)

社保政策2018-08-31才子老师

基本养老金。

国家规定,各地区总体调整水平按本地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左右确定。

我市的调整办法严格遵照国家要求制定。

调整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

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具体为:

一是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基础上,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同类人员2015年12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4.5%。

三是倾斜调整。

主要是对参加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此外,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深切关怀。

目前,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在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服务热线或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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